酒泉市全面完成
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(职)人员
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根据《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》要求,酒泉市启动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(职)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。
至7月28日,酒泉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(职)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,1月至7月增资已通过社保卡发放至退休人员手中。
本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(职)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惠及2022年12月底前退休人员18936人,月人均增资163.05元,从2023年1月起执行。
酒泉市企业退休人员
养老金调待已全部发放到位
酒泉市社保中心于7月27日全面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,为51984名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月增加养老金608.77万元,人均月增加117.11元,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2721.95元,在上年基础上增长4.49%。
来源:酒泉社保
编辑:李月辰帆
审核:韩 蕾 终审:付长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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